2007年12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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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龙泉过冬的白天鹅被猎杀
当地森林警方正在积极侦破此案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12月12日,两只到龙泉市过冬的天鹅被盗猎者猎杀。记者昨日从龙泉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获悉,警方目前已成立了专案组,对“天鹅被杀案”进行侦破。他们还将把其中一只被猎杀的天鹅送到省野生动物部门进行鉴定。
  天鹅被猎杀的事情是由龙泉市龙泉溪橡皮坝电站工作人员林先生和他的同事发现的。12月12日下午3点,林先生和同事突然听到几声枪响,赶忙拿起经纬仪朝远处看去,发现原本在橡皮坝电站下游300多米处的碧波上游弋的2只天鹅受了重伤,倒在了岸边。林先生马上意识到是有人在猎杀天鹅,他们大声制止,但距离实在太远。等他们赶到现场时,天鹅已被偷猎者拿走了一只,留下的那只已经死亡。据目击者称,那只死去的天鹅翅膀硕大,羽毛雪白,喙部呈黑色,喙基为黄色,背部有血迹。
  1个多月前,3只白天鹅来到龙泉溪临江段过冬。当地农业部门负责人表示,龙泉已经很多年没有发现过野生天鹅了,3只天鹅的到来意味着龙泉市的生态越来越好。然而,谁也没想到,可恶的猎杀者竟然打起了白天鹅的主意。
  接到林先生的报警后,龙泉市森林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全力侦查。
  记者了解到,天鹅是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猎杀天鹅的行为将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